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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完之後感覺到自己的文筆好渣,渣透了..........


安以玥紮好馬尾,穿上制服,開始她在咖啡廳的打工。

 

「那個,一杯草莓奶昔。」一個略為低沉的男聲在櫃檯前響起。

 

「好的,這樣就好嗎?金 先 生?」

 

「咦?以玥妳怎麼會在這裡!?我來這裡好多次了,今天第一次見到妳。」金泰亨好奇的微蹲身子,看清女結帳員的臉龐,嗯,安以玥無誤。

 

「我平常是上午班,今天幫我同事代班。」安以玥笑著答道,看來草莓沒送錯,太好了!!

 

「以玥.....其實妳叫我泰亨就好了。話說妳是幾年?」叫金先生,感覺尷尬感覺怪啊.......

 

「我是95。」說的同時,安以玥還不忘用手擺出9和5的姿勢,在金泰亨眼前晃一晃。

 

「我也是!!」金泰亨像找到同類一般興奮地叫道,。

 

「那我先去幫你點餐了,先去找個位置坐吧。」

 

「好。」


金泰亨選了一個靠窗的座位坐下,把包包裡的筆電擺到桌上。

 

作為一個作家,這裡無疑是一個可以專心創作的好地方,而且這裡的草莓奶昔很好喝。所以金泰亨每天下午都會來這家店。

 

「泰亨,草莓奶昔來了。」安以玥乾淨的聲音突然出現在耳邊,讓金泰亨著實嚇了一大跳,身子又向窗戶移了一些。

 

「打擾到你了嗎?」安以玥小心翼翼的問,語氣中還帶著些許的自責。

 

「沒有.......沒事,一點都沒有被打擾到。」金泰亨慌忙地揮著手說。

 

「沒有就好,來,給。」輕輕將裝著奶昔的玻璃杯放到桌上,安以玥小聲地對金泰亨說了句:「晚點見。」

 

唉一古,剛剛那個表情好可愛,金泰亨癡癡地凝視著安以玥離開的方向,手下意識地拿過草莓奶昔,喝了起來。

 

今天的草莓奶昔好像也格外的甜。


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,本來下午四點半就該回家的金泰亨硬是在咖啡廳待到了六點,直到看到安以玥換回便服要離開了,才匆匆收了筆電跟了上去。

 

「介意一起走嗎?」金泰亨略顯靦腆地問,雖然他一問完就在心裡瘋狂的吐槽自己:金泰亨你害羞個甚麼勁呀,你這是在交朋友,在促進鄰居間的感情,你害羞個甚麼!?

 

「可以啊。」


兩人就這樣肩並肩默默地走著,直到金泰亨想起了一件事,「以玥啊,那個......大家都是鄰居一場,互相幫忙是應該的,這麼年輕就當媽媽應該很辛苦吧,有甚麼需要幫忙的地方可以直說,我很喜歡小孩的。」

 

「嗯?诶........」安以玥就這樣停在原地盯著金泰亨看,弄得金泰亨也停下了腳步回望。

 

一秒.........

 

兩秒.........

 

三秒.........

 

「我沒有結婚。」安以玥小小聲地說出這句話,但音量也足夠讓金泰亨聽到了。

 

金泰亨的眼睛倏然的張大,那他那天看到的是.....鬼?「可是上次我去妳家還保鮮盒的時候,有一個矮矮的小孩子來開門,然後.......然後他就把保鮮盒拿走了.......」

 

聽完這段話,安以玥釋然的鬆了一口氣,說:「喔,這樣啊,他不是我的小孩,他是我姊姊的孩子,我姊姊和姊夫在外地工作,所以現在是我在照顧他。」

 

只見金泰亨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,一臉尷尬地說:「原來是這樣啊,不好意思誤會了。」

 

「沒關係,所以你喜歡小孩呀?」

 

「嗯,很喜歡。」

 

「那我等等要去接他,要一起來嗎?」

 

「好啊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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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千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